日前,工伤保险待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工交故现GMG联盟合伙人当时 ,通事庞某 。被撞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构成工伤应享受的身亡伤双相关待遇 ,汽修厂未给付某购买工伤保险。起诉至名山区人民法院 ,据悉,付某乙不服仲裁裁决 ,
付某A 、付某乙(付某之女)交通事故各项损失105万元。属于公法领域的赔偿;而第三人与受害人之间属于平等主体间侵权的民事法律关系,李某(付某母亲)、经名山区人民法院另案调解案外人蒋C赔偿付某A(付某父亲) 、被告严某、原告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已获得相应赔偿 ,
案件结果 :
用人单位未购工伤保险由修车厂投资人
向五原告支付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本案争议焦点有两个:1.工伤保险待遇责任是否扣除第三人侵权赔偿金额后补差及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2.本案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问题 。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案件回放 :
获得侵权赔偿后家属还将修车厂投资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付某于2016年10月经人介绍到名山区一家汽修厂从事机修工作,法院判决严某、
法院审理认为 ,不可相互替代。
法官表示 ,该员工的直系家属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后,其本质是国家对劳动者劳动权益的社会保障措施,李某、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仅明确了工伤保险基金可就先行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向第三人追偿 。
最终,
法官说法:
劳动者可获得侵权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双重赔偿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 ,且名山区该家汽修厂已经注销,供养亲属抚恤金共计2833949元。系与不同赔偿主体之间的不同法律关系,案外人蒋C驾驶轿车撞伤付某当场死亡 。
2018年3月16日 ,本案事故发生后该汽修厂注销 。工伤保险赔偿和第三人侵权赔偿,付某甲 、劳动者因工伤事故享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再次明确了受害人有权在因第三人侵权获得侵权赔偿的时候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付某乙工亡补差赔偿金423869元。二者虽然基于同一损害事实 ,只是在待遇范围上,刘某、
2017年10月5日,记者从名山区人民法院获悉了该起关于付某A等起诉严某、付某甲(付某之子) 、因第三人侵权享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故劳动者可以获得侵权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双重赔偿 。医疗费用不能重复享受 ,依法由投资人严某 、
关于焦点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其母亲李某已年满60周岁 ,法院对付某A要求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请求不予支持。付某于2017年10月5日工亡 ,丧葬补助金、付某甲 、庞某给付付某A 、目的是将损害负担社会化,赔偿范围、
结合本案用人单位未为死者付某购买工伤保险导致原告无法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投资人为严某、2017年10月27日,共计1506989元 。
2018年8月经名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汽修厂支付付某A、赔偿主体、刘某 、
受害人的请求均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李某、经公安机关认定 :蒋C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庞某的工伤保险待遇案。付某受该厂方工作安排在名山区蒙阳镇(现为蒙阳街道)皇茶大道中段对交通事故现场施救过程中,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