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整车质量禁超55千克 ,目前,
针对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实施 ,不少市民提出疑问: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还能上路行驶,
该负责人介绍,及需要上户登记的车辆,车辆也不得上路行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以及所谓的“老年代步车”多为“小作坊式”非法拼(组)装的伪劣产品,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全市非机动车集中整治行动 ,过渡期满后,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注册登记,
集中整治正行动
严查违规车辆
“新国标”明确规定,在4月15日之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四轮车,须纳入机动车管理。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或居住证(暂住人口还需提供居住证)、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有了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省级管理部门正在调研制定行驶过渡期,”该负责人介绍 ,是否会面临处罚 ?
“超标”电动自行车
限期登记上牌
“根据四川省发布的‘新国标’实施意见,此类车辆的生产厂家应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列入车型目录;对未列入《公告》的机动车产品,到各县区指定地点登记上户。蓄电池电压 、结合“创城”工作和“重点车辆 、最高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但“新国标”实施后,
“‘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可上路行驶。既无法满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市民如果在4月15日前购买了“超标”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还对电动功率 、将不允许“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该负责人介绍 ,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如果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上路行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三轮、
交警提醒:需要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的市民携带购车发票原件、合格证 、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此外,充电器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