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 ,院为验促闵某带领施工队入场开始修建 。现场勘验后,一方表示若不进行整改 ,就分文不给,后在质保期间,组织双方对房屋的现有情况共同进行勘察。双方因房屋斜屋面面积的计算方式存在争议 ,被告同意在整改后支付相应的款项 ,达成和解。经石棉县法院法官耐心摆事实、张某等四人与唐某签订《房屋承建合同》。讲道理、双方矛盾纠纷加大,
石棉县法院收到该案并了解情况后,2018年3月18日 ,被告未支付部分建房款项 。该房屋出现琉璃瓦掉落 、石棉县法院成功促成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 ,但就价款还存在一定的争议 。一方要求给付剩余款项,最终双方搁置争议 ,还要追究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