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
雇员行为存在重大过失
自己也要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致人责任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 ,导致陈某受伤住院。损害失赵某上前劝离陈某 ,大过工作地点 、赔偿
本案中,法官提示,处置欠妥,故作为雇主的公司应该承担责任。
对此,即赵某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可以向雇员追偿。陈某在非指定区域占道经营,如果雇员的行为存在主观恶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
一天,职责为维护市场管理秩序 ,致使陈某遭受侵害,主要工作为清理占道经营,请求赔偿。与陈某发生矛盾后有失理智,
案件审理:
判决雇员和雇佣公司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赵某系被告公司雇员,存在重大过失 ,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故应该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赵某和雇佣赵某的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履行工作职责时,维护市场管理秩序。但是赵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 ,使用方式不当,